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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动物的说明文800字3篇

时间: 小兰2 说明文

  关于动物的说明文800字1:马

  在哺乳类动物中,进化各阶段的化石发现较多、研究较清楚的要数马了。100多种马的化石,显示马的进化可分为五个主要阶段:始祖马、中马、草原古马、上新马和真马。5000万年前始新世早期,世界上最早出现的马--始祖马,狐那么大,前肢四趾,后肢三趾。以后各阶段的马,体型逐渐高大,趾逐渐减少:由四趾到三趾,到三趾而只有中趾发达,到只有中趾而趾端成硬蹄,终于成为现代类型的单蹄的真马。在生物进化论上,这被认为是特化式进化或直向进化的典型事例。

  作为物种,现在全世界的马都属马科、马属两种之一:野马或家马。野马是唯一的现存野生种。野马比家马体形较瘦小;头较短钝,额鬃短或缺,鬣短而直立;尾的长毛粗而较少;蹄较宽,常结群活动。野马分布于阿尔泰山两侧的我国新疆准葛尔盆地与内蒙古、甘肃西北部,和蒙古的西南部。有称蒙古野马。1879年俄国人Przewalski在新疆首次取得野马标本。1881年俄国学者Poliakov以Przewalski的名字定为野马种名,因而又称普氏野马。其后20年间,几批西欧人分别在新疆行将和蒙古共捕获了52匹野马运往欧洲。到现在,已繁殖到第八九代,共400多匹,分布于世界80多家动物园或禁猎区。北京动物从1980年从美国引进一对,但雄马于1984年患癌症死亡。1984年又从苏联引进一对,到1988年已成功繁殖出两匹小驹。在原产地准葛尔,最后一次见到野马是在本世纪60年代。以后经中外学者考察,还未找到可靠的踪迹。国际上已把野马列入甲级濒危野生动物,我国列为一类保护动物。各国长期圈养和近亲繁殖的结果,野马体型变小,体质变弱,不耐粗饲,奔走减慢,出生率降低。长此以往,恐遭毁灭。为挽救这一物种,我国与美国圣地亚哥动物园协议,于1985年先后从西德引进5匹和从英国引进6匹,共11匹,养在新疆乌鲁木齐动物园。1986年12月迁到准葛尔盆地南缘的吉木萨尔县"野马饲养繁殖中心",进行半舍饲。这样经过一段过渡适应时期,才放回原产地,使回归大自然,进行复壮和野化。

  家马无疑是由野马经驯化培育而成的。问题是哪一种野马。据说作为家马原种的野马已经灭绝。也有认为就是现存的野马的。现存野马和家马杂交,可产生具有生殖能力的后代,显示了它们间密切的亲缘关系。不少学者认为:我国北方多属蒙古马系统的家马,是从蒙古野马来的。据考证,马是继狗猪羊牛后为人类驯养的家畜。约于公元前3000多年的新石器时代,在亚洲中部的草原地区首先驯马。我国也是最早驯马的国家之一。四五千年前龙山文化遗迹中已发现有家马的遗骨。最初驯马是用作运输工具,后来才用于骑乘。

  家马较高大,头长鬃长,鬣也长而垂于颈的两侧,尾的长毛细而密。家马按用途也可分为骑乘种、重挽种和兼用种。骑乘种具奔跑快速、敏捷机智等优良品质。阿拉伯马是世界著名的珍贵品种。重挽种体重力大,专供挽拽货物、车辆。如英国重挽马。兼用种力速兼备,既可骑乘,又可轻挽,故又名轻挽种。蒙古马是优良品种。全世界有300多个马品种,很多是经多次与优良品种杂交,逐步改善品质及选育而成的。其间产生许多杂种马。马一胎一子,幼驹出生后不久就会站立,吃奶。家马马母爱性强,幼驹常依偎母旁。

  马在多方面为人类效犬马之劳:犁田,拉公共汽车,拉雪橇,拉邮车,送邮务员派信。老马识途,自会沿老路走的。在马术运动中,有赛马、单人马赛车、障碍赛、涉水赛等。蒙古族"那达慕"大会的赛马项目也不少。马戏总有精彩的表演。至于战马,无论古代的轻骑兵,还是近代骑兵的,都会立下不少的汗马功劳呢!

  关于动物的说明文800字2:小乌龟

 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小乌龟,我看着它那可爱的样子,情不自禁把它送到了这篇关于动物的说明文里……

  这只乌龟浑身都是绿色:头上戴着绿色的、中间有一点橘黄色的头盔,身上穿着镶着绿色花边的、中间有十三个“鳞片”的铠甲,就连四只脚和一条尾巴也是绿白相间的,从远处看,活像一块绿色的石头。

  瞧!这只小乌龟翻过来了!看着它那黄棕相间的“护肚服”总是使我发笑。再看!这只小乌龟伸着脖子,将自己的鼻子顶着地,四肢撑着地,试图将自己再翻过来,可惜,它没有成功。快看快看!它有鼓足了劲,再一次试图将自己翻过来,太棒了!成功了!这对人来说,是件很容易的事情,可对乌龟来说,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!

  我又把它们放到了一个大大的水盆里,他们刚进去,等了一会,大概到水盆中间的位置时,他的四只爪子就开始有规律的摆动着:在前面的左爪和后边的右爪往外伸时,其它爪子都缩在壳里,然后前面的右爪和后边的左爪再伸出来,与此同时,刚刚伸出来的爪子又缩了进去。

  快看!它游到石头旁,前爪伸到了石头上,然后用力一扒,身子和后抓也上去了,它又把头伸到水里,吐了一个小泡泡,接着又一口气吐了一堆小泡泡,活像一串珍珠!

  “出来吧!龟小慢!”我边说边把他从盆子里拿了出来。它向四周看了看,慢慢地转了个身,像一个呈三角形的角落快速的奔去,那速度,哼!我看不比兔子差!都说乌龟走得慢,连我刚才也说了这样的话,看来人们是错怪他了!

  不一会儿妈妈拿了一块肉来,说要喂乌龟,我高兴极了,赶紧把乌龟放到盆子里,用小刀切下一小块肉,放在石头上。

  过了一会儿,我看见这两只小乌龟嘴里分别叼着肉的两端,努力向后退,偶尔脚底下打滑,但它们又马上起来向后退,毫不相让。“砰”!两只小乌龟马上就把肉撕开了,撞在了盆子上。马上又开始狼吞虎咽地吃肉。好像三百年没吃肉一样,这时候你要是把手指放在它嘴前,你一定会被它咬得受不了!

  看!说话的功夫它们已经把肉吃完了,还张着嘴巴看我,这分明是管我要肉嘛!没办法,给他呗!谁敢惹它呀!

  你说,我的乌龟好玩儿吗?

  关于动物的说明文800字3:蟋蟀

  宇宙之大,自然奇趣,生命之真妙,植物之美丽,动物之活泼,昆虫之微小。——题记

  生命如此之美好,自然如此之奥妙。在动物世界中,有一种动物是天生的歌唱家,又是天生的搏斗家。它灵敏、活泼、好斗、歌声优美,受到了许多人的喜爱。请掌声欢迎——蟋蟀。

  在夏秋两季夜晚的乡间小路上,我们总能听到一阵阵优美的旋律,那种旋律在静寂的夜色里,在夏秋两季那弥漫着稻麦之乡的夜色里,飞腾、升华、最终融合在那皎洁的月光中。当你轻轻地拨开小路边的草丛看到——一对灵敏的触角,在头的前端挥舞着。4条娇嫩的只有1-3毫米的小腿和2条粗壮有力的有3-5毫米的后腿不安分地搓动着。不算触角身长在1。5-3厘米之间,一身乌黑的铠甲在皎洁的月色下乌黑发亮。它们就是我们本地最常见的蟋蟀,一种伟大的音乐武士。

  它们分布在田地和小路旁的草丛中,白天很少听到它们的歌声,但一到晚上,便尽情地展示自己的歌喉,装点夜晚的沉寂。之所以唱歌是为了吸引异性来繁衍子孙后代。发声部位位于腹部,在它们想唱歌时,只需振动发声器,便可发出美妙的音乐。

  蟋蟀除了是音乐家,还是威风凛凛的的武士。

  其实蟋蟀也不是都好斗,主要是雄性,就像我们的男生一样,活泼好斗。不过蟋蟀争斗是为了得到异性的青睐而来的。

  在中国历史上,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看蟋蟀的争斗,将两只雄蟋蟀放入一个大盒子里,再放一只雌蟋蟀。它们的触角立即竖得直直的,身体弯曲,试探对方,随后就如同两位,杀在一起。胜者为王,得胜的蟋蟀高傲地晃动着触角,和天牛决斗后得胜的气势差不多。那蟋蟀的主人也满脸笑容。得胜的蟋蟀王者归来,如愿以偿了。这样的争斗,在动物界里是很常见的。如袋鼠,也是通过决斗来获得配偶的。

  蟋蟀,一位音乐武士,人们喜爱它,也会将它们当作宠物。心灵手巧的匠人编织蟋蟀笼子,放一只蟋蟀进去,放到书房中去。在你寂寞是,弹奏起动人的旋律,帮你带走烦恼,消除寂寞。这些可爱的小生灵们,是人类的好朋友。我们人类无论何时,都要记住这些有趣的武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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